資金占用未及時披露、財務核算不規范 東方雨虹敲響內控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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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因未及時披露實控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以及財務核算不規范等事項,東方雨虹(002271.SZ)接連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和深交所出具的監管函。
對此,《經濟參考報》記者致電東方雨虹證券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資金占用的事件發生在去年,公司確實在內控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和不完善,未來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內控。具體的改進措施可以參考公告發布的內容。”
從北京證監局警示函的內容來看,東方雨虹主要存在兩大違規行為。
一是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且未及時披露,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公司通過銷售人員借款、財務人員轉賬等形式,向實際控制人李衛國提供資金6950萬元,其中2023年全年發生額2000萬元,2024年全年發生額4950萬元,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截至2024年5月相關款項均已歸還,但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事項。
二是財務核算不規范,包括部分光伏組件銷售業務采用總額法核算營業收入不準確;部分工程項目收入確認時點不準確,部分工程項目居間費核算不準確;部分抵賬資產債務重組核算不準確,信息披露不規范;使用預付款不當沖減應收賬款,個別其他應收款賬齡劃分錯誤。
東方雨虹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視,將嚴格按照北京證監局的要求,認真吸取教訓,積極進行整改,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財務核算質量,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和公司規范運作水平?!?/p>
對于如何強化內控,東方雨虹在公告中進一步表示,針對該類事項將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健全公司內部監督機制,進一步規范完善資金管理等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環節,強化執行力度,杜絕該類事項再次發生等。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文章來源:經濟參考網)
標簽: 內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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