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項違規 索爾科技及高管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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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江蘇證監局今日發布正式決定,對江蘇索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索爾科技”)及其董事長季偉源、董事會秘書唐菊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這一決定是基于江蘇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索爾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主要違規事項包括:
1.未及時審議并披露關聯交易:江蘇證監局指出,索爾科技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與多個關聯方簽訂了多筆借款合同及租賃合同等,涉及資金總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占公司凈資產比例顯著。然而,索爾科技未及時就這些關聯交易履行審議程序并進行信息披露,嚴重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2.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索爾科技還涉及多起重大訴訟案件,包括買賣合同糾紛、票據追索權糾紛等,涉案金額巨大,部分案件金額占公司經審計凈資產比例超過10%。然而,公司未能及時披露這些重大訴訟信息,違反了信息披露的法定要求。
3.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此外,索爾科技在2023年7月22日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屆滿后,未及時披露董事會、監事會延期換屆事項,也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索爾科技、季偉源及唐菊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江蘇證監局要求索爾科技及其高管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杜絕類似事項的再次發生。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應嚴格遵守信息披露規定,確保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完整,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利益。
據公開信息顯示,江蘇索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注冊地位于張家港市塘橋鎮富民中路333號,法定代表人為龔建新。經營范圍包括鋰電池組件(含汽車動力電池系統,儲能電池系統)、燃料電池系統、電池管理系統、可充電電池包、電子產品及配件的研發、生產、銷售;電子產品、電氣設備購銷及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不含危險廢物經營);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再生資源加工;再生資源銷售;電池制造;電池銷售。江蘇索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1家公司。
標簽: 索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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