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投資者訴訟事項一審判決 公司需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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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4日 21:00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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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摘要
【文峰股份:投資者訴訟事項一審判決公司需承擔連帶責任】證券時報e公司訊,文峰股份(601010)9月4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南京中院就原告劉某某、周某某等4名自然人...

快訊正文
【文峰股份:投資者訴訟事項一審判決公司需承擔連帶責任】證券時報e公司訊,文峰股份(601010)9月4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南京中院就原告劉某某、周某某等4名自然人投資者與徐翔、徐長江、文峰股份操縱證券市場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徐翔、徐長江賠償合計損失110.26萬元,文峰股份對上述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實際承擔責任后有權向被告徐翔、徐長江追償。
標簽: 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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